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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對於誣告罪主觀犯意判斷標準的進步:根據客觀事證,依照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作整體觀察綜合評價,而不再僅以行為人有誤認或以為有嫌疑即認無誣告的主觀犯意。
在案件中,二造間的認知偏差和自以為知道對方的想法,這兩點在雙方的誤會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雖抗告成功獲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更裁,但北院前天深夜重開羈押庭後認為,朱雖坦承行賄,但對於行賄金額及範圍未全部吐實,因此裁定續押。法界人士分析,法官應是認
[在路上] 從你委任你的律師的那一刻,你們就一起開啟了一段旅程(審判),這段路你要和你律師好好的開,告訴他這段路是你曾經走過的一段路,哪裡有險彎(對你不利的),提醒他注意。
如果法官審理程序都能稟此意旨,有節奏的依序進行、逐次遞進,限縮範圍使爭點浮現,當事人、辯護人都能有所預見體察,會是多麼美好的一場審判。
憲法法庭對死刑釋憲做出「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判決,日媒等國外媒體認為是在國際廢死壓力與國內民眾普遍不贊同廢除死刑之間,所做的折衷判決。律師蔡家豪認為,守護憲法精神的大法官做出這個解釋,確是在社會期待不
被告應否羈押,其目的在保全被告到庭,保全證據不致滅失,亦即為確保追訴、審判、執行之進行,以實現國家具體的刑罰權。被告是否羈押,所謂犯罪嫌疑重大,應指被告犯嫌是否達到「客觀合理懷疑」、「有可能如此」的程
檢廉追查京華城弊案,上月卅日搜索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住處時,搜獲查扣柯的重要USB隨身碟,傳出其檔案中竟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字樣,被疑為沈慶京行賄柯的一千五百萬元款項事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台北地院昨重開羈押庭後,裁定羈押禁見。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表示,京華城容積率歷經三任市長、經過廿年,每天都在吵,且不法利益高達兩百億元,柯不可
案件在訴訟程序進行中,本來就是處於動態的發展過程中,尤其是偵辦中的刑事案件,特別是重大矚目案件,在偵查伊始,其浮動狀態顯得特別明顯,檢察官為搜集證據,故而發動搜索扣押,其聲請覊押,目的也在於保全被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台北地檢署日前聲押禁見,但台北地院法官朱家毅以「未達犯罪嫌疑重大」等理由,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將提起抗告。前台北地院審判長、律師吳孟良認為,北院裁定理
北院法官在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上已敘明: 「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