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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打官司就是原告跟被告的鬥爭

[打官司]
打官司就是原告跟被告的鬥爭,刑事案件就是被告跟告訴人的鬥爭,其實就是看誰說的話比較符合真實。那麼怎麼來判斷誰講的較實在呢?
那就是看誰講的比較沒有瑕疵,誰講的比較與事實相符。
那怎麼來判斷誰講的比較沒有瑕疵、比較符合真實呢?就是要依照卷內所有的一切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情況證據,依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來判斷誰講的比較符合事實,誰講的比較可以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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